“龙族户外”运动俱乐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活动群体,我们提倡健康自助户外活动的宗旨,为喜爱户外活动的朋友提供交流、了解和参与的机会及空间。龙族户外提倡“热爱自然、感恩生命”。不从事违反自然与生命规律的户外活动,不盲目追求挑战自我、挑战自然的活动。尊重生命,珍爱生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因为户外活动本身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为使户外爱好者更好更安全更融洽的参加户外活动,特制定本公约。
朋友们,欢迎你参加“龙族户外”组织的户外活动,鉴于户外活动难免会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为自己、为他人,请你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先仔细阅读《“龙族户外”运动俱乐部公约》。当你参加活动时,表明你已同意并遵守。
一 总则第一条: "龙族户外"不是旅行社,没有会员制,不搞野外生存,暂不提供野外商业活动服务。要求行为自助。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龙族户外"的名义进行商业户外活动。
第二条: "龙族户外"所指的户外运动是狭义的,包括自助旅行、登山、探险、攀岩、溯溪、越野、穿越、野营等在自然界中进行的运动方式。
第三条: 参加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男女均可,受地域开放限制,台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外国人士视情况加入;未满十八周岁或行为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
第四条: 活动无固定发起者,凡有责任心、有能力、有兴趣者均可发起。
第五条: 活动计划的发布、报名、确认均应公开进行,参加者需自行留意。
第六条: 活动的发起者和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七条: 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
二 发起活动原则第一条: "龙族户外"发起的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属个人行为,与网站的运行无关,网站只起着信息交流的平台作用。
第二条: 发起者本人应身体健康,较强的组织能力,有一定户外活动经验和责任心。
第三条: 活动前,活动发起者应制订活动计划,予以公布,采取公开报名的原则。
第四条: 活动发起者所制订的活动计划应尽量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行程安排、所需装备、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方法、责任声明等。
第五条: 活动中,发起者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 以及对参加队员进行安全、防火及环保提示的义务。
第六条: 发起者所承担的组织带队工作,不从参加者那里收取任何组织费、劳务费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但也不承诺能够提供野外活动商业服务水准的保证。(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发起者要结合活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根据报名人员的体力、装备、经验、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有权利对不适合者予以劝退。
第八条: 活动中发起者有义务照顾全队的安全,如果遇有意外情况,发起者有义务进行组织协调。由于自助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如有意外发生,发起者和参与成员已尽到相应救助义务,则不应承担任何个人安全意外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俱乐部强硬性规定:每次需要露营的户外穿越及登山活动,男性队员必须承担大部分活动辎重。参与露营活动时,每位男性队员必须携带帐篷、气垫、防潮垫、炉灶、大部分饮用水等较重的露营必需品,否则将被取消活动参与权。此条为不可动摇的硬性规定,是男人就应该多承担一些,户外活动更是如此。不理解此规定及天性不愿承担责任者请在活动开始前自行退出。
三 参加活动原则第一条: 活动参加者应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二条: 参加者本人应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力。
第三条: 参加者应自备野外活动所需的基本装备,符合活动发起者的装备要求,如自备登山包、睡袋、防潮垫、防寒衣物、照明工具等。
第四条: 活动中的全部费用按照《龙族户外活动费用说明》执行,参与活动前请务必明了,参与活动亦既表明已经同意相应活动费用原则。
第五条: 活动参加者应尊重发起者的组织、安排,遇着困难或意见不统一可与发起者商量,但没人强迫你服从。问题严重分歧时提出来公开讨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决定。
第六条: 参加者应协助发起者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遵守时间,不迟到。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迟到,自己解决交通问题或表明你放弃参加活动,返款费用中须支付出已定车辆费用等预算中所列相关公用费用。
第八条:出行前请告知家人亲友去向及联络方式。
第九条: 成员在活动过程中如迷路,请勿惊慌,尽量保持镇静,留在原地,等待救援。
第十条: 出行活动集合时间24小时前,通过参与活动的成员向活动组织者提供自己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办理短期旅行人身意外保险,未提供相关内容者可视为本人放弃该权利。
四 关于环保的原则第一条: 热爱大自然是我们的本性,保护自然是我们的职责,用我们力所能及的点点滴滴去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实际的行动,当你走出户外时请记住:“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除了照片什么也别带走”。这是是全球户外运动爱好者所遵守的原则。
第二条: 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自备垃圾袋,在活动中产生的一切不可降解垃圾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东西要自觉收集并带回,我们只能把属于大自然的东西留在山野中。
第三条: 请不要攀折树木,更不要随意采摘花朵和果实,欣赏自然,爱护自然环境。
第四条: 欣赏和爱护野生动物,我们所向往的大自然是野生动物的家园,我们只是那里的游客。不食用野生动物和购买野生动物制品,购买和食用实际上就是在鼓励猎杀。在野外发现了野生动物请保持一定距离观赏,请不要惊吓它们,更不可对野生动物进行追踪和堵截。在野生动物没有危及我们的生命时,请不要伤害它。
第五条: 保护水源,注意防火。如野营时需要点篝火,请捡拾地上的枯枝或取用死去的树木,不砍伐生长着的树木冬季的枯树,野外用火须远离草坡及山林。野外用火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以登山为例,网友在登山过程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潜在的人身危险有正常的判断和预见;活动发起者对登山队成员的攀登活动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监护责任。某位网友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发起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公约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和强制性,它的实行全凭户外活动爱好者们的自觉和自愿,请你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仔细阅读。
好了,朋友,如果你已经耐心读完并领会了《“龙族户外”运动俱乐部公约》。并且愿意加入我们的行列,带着“轻轻松松 自由自在”的良好心态,请跟我来~